头号书迷(头号玩家) -凯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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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的《头号书迷》

(有关键情节透露)

这本书终于翻到了最后一页,我的之一感觉是“这就完了?”发出这样的疑问,并不是因为意犹未尽,而是稍有遗憾,觉得作者辜负了我的期待。

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一个畅销书作家落到了他的精神病书迷安妮手中,被她断指又断脚,经受了百般折磨的故事。相信读过斯蒂芬金其他一死就死半个镇作品的读者,会觉得这本书的口味不够重。的确,人死得太少了,只有一名警察殉职,也就在读安妮的《回忆之廊》时才会觉得稍稍过瘾。不过从这本书完全可以看得出,斯蒂芬金绝对是一名写作高手,他超级会掌控读者的情绪。

就在畅销书作家也沉浸在安妮的《回忆之廊》时,有两次作者这么写道:“是车声吗!不,只是风吹而已。”(我担心自己会记错,特意翻回去看,的确是两次。)会有多少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又长吁一口气?又会有多少寻求 *** 的人忍不住去期待:“不是风吹,是安妮回来啦!”盼望着能有更多血腥。不过,作者还是让主人公看完一整厚本《回忆之廊》。看似安妮没有发现主人公的出逃,实际上呢?想一想吧,安妮杀死了那么多人却没有被绳之以法,真的如她自己所说:“她并不笨啊。”她知道主人公做了些什么,血腥在后面呐。

既然本书的主人公是个畅销书作家,也可以从书中有关主人公的创作习惯窥探出斯蒂芬金的一些写作技巧。其实也不应该叫做窥探,斯蒂芬金有一本书叫作《写作这回事》,里面就讲了许多他的写作习惯。其中一条在本书中亦有体现且也是我正在执行的:在完稿之前,不让任何人读文稿,即便完稿了也不要马上去拿给别人读,要塞到柜子的最深处,直到你忘了自己都写了什么东西时,再翻出来重读一遍。

我对这个建议是非常赞同的。我在年少时曾将只写了一个开头的小说(姑且这么叫吧)拿给妈妈看,并得到了她的赞美,得意洋洋之下我便把脑海中构思的情节走向一股脑儿和她说了一遍。再次提笔时,竟失去了完成这部小说的热情。其实有任何好点子的时候都应该憋着,将这种表达的欲望攒着,时间一长自然就像在水中屏了近两分钟的气,拼命地往上游冲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呼吸。

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情节都忘掉了再去校稿呢?我觉得原因有二:一是自信满满的人读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初稿就很完美了;二是自信不足的人会觉得自己写得很糟糕,也许会从头改到尾,彻底成为另一个作品。当你完全忘了这是你的作品时,你才有可能会保持较为中立的态度。

说到校稿,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中提到:二稿至少要比初稿少10%的字数。什么可以删呢?

一、不必要的描写。主要是指外貌描写,人物的塑造是通过对话进行的。

二、减少副词。不知道为什么我脑海中之一个浮现出来的是徐志摩的诗。我直接放压缩后的吧:我走了正如我来,我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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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头号书迷》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所著的心理惊悚小说,首次出版于1987年,创下首印量一百万册的纪录。曾于1990年被搬上大银幕。

小说讲述的是畅销书作家保罗·谢尔登在遇到车祸后,被他的书迷退休护士安妮所救,但在安妮得知他将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写死后,对其百般折磨,让其通过写书为角色续命的故事。

《头号书迷》:爱要适可而止

《头号书迷》这本书是综艺《一本好书》本周推荐的,以话剧形式改编展现。虽然还没有看过原著,通过演绎让人感觉到鲜明的斯蒂芬金的写作风格,情节氛围惊悚,人物心理探测细致。

居住偏远的安妮救了出车祸的畅销书作家保罗,爱屋及乌,作为头号粉丝,她爱他的作品,她也爱这个人。二人是作者与读者的关系,但随着情节发展,你会发现二人的关系像情侣,像夫妻。

书名头号书迷,蕴含了头号读者对作家的狂热之爱,但稍微过头,这种爱就变质了。爱不是强迫,爱要适可而止。

安妮救了保罗,由于当过护士,所以她可以对保罗对症下药救治他,从而不必把他送到医院去,也就有了威胁保罗为自己写书的正当理由。

安妮爱他的书,当书的作者住在自己家时,如获珍宝,她一样是很爱他的。舍不得放他走,保罗留在这里就可以创作出专门为她而写的书,像量身定制的私人物品。

她不会报警,她要把他留在这里。为了控制住他的人,她在他的药品中放了令人上瘾的成分。让他不得不只能吃她的药,从而不得不必须留在安妮的家中。

《快车》是保罗为转型而写的十分珍视还没发表的作品,而安妮不喜欢他的新风格,她逼迫着保罗亲手烧了唯一的原稿,保罗在这里是十分痛苦的。这正是安妮对他的思想控制,安妮不认可新风格,所以她要消灭它,她要保罗亲自消灭它,这样她才觉得她赢了,她对了,她把作者带回到原来的轨道上了。

安妮要求保罗把作品中的人物按她的想法写,她不满意就要重新写。就因为她是头号粉丝,所以她自认为知道保罗写什么样的故事是好的,是会让读者喜欢接受的。

作家的创作本来就是几乎全部是自己自由发挥的,而保罗受伤寄人篱下不得不按安妮说的来写。在被囚禁的日子里,创作成了唯一可以排解的方式。

安妮过度的爱,其实是把保罗关在了一个圈子中,不仅让他走不出去,也不允许他的思想忤逆她。什么都要顺着我的心意,我是为了你好,这是一种强迫的爱,病态的爱。

保罗出车祸身受重伤,只能坐轮椅。他想逃脱安妮的魔掌,奋力出了房门。然而 *** 是坏的,好在找到了让他上瘾的药。

趁安妮不在,他不知道出去了多次,把安妮的家翻了一个遍,他以为安妮不知道的。

他也意识当他把安妮想要的书写完了就是他的命绝之日,他非常害怕,在安妮的家中找到了一把刀放在自己的床下。

安妮这个角色真的很疯狂,有时对保罗体贴入微,有时突然歇斯底里,让人打寒战。

其实呢,安妮把家里所有的地方都做了记好,因此保罗动了哪里她都知道。说明她一开始都有了防备,一开始就想测试彼此间的信任。

果然经不起测试,安妮质问保罗出去了几次,保罗吞吞吐吐说不清楚,不管说几次安妮都会知道是真是假。

对安妮来说,出没出去不重要,重要的是保罗骗没骗他。做满了记号的屋子,就像安妮为他编织的网,保罗稍微动一下,就落去了她的 *** 。

如果都没打算信任对方,后来的质问也只是验证自己的结论,导致更大的裂痕。亲密关系需要坦诚,需要信任,但也要适可而止给对方留一些自己的空间。

在综艺的话剧表演中,可以看到安妮为了挽留保罗,从身体上伤害了他两次。

之一次是在保罗的药中放让人上瘾的成分,只要保罗离开安妮,他就吃不到药缓解,极其痛苦。

第二次是发现保罗出去翻了她的家而且在床底藏了刀,她把保罗的腿彻底废了。此时,保罗真的走不出安妮的地盘了,成了安妮随意拿捏的金丝雀。

安妮对保罗的残害极其残忍,作为头号书迷就是这样对待自己喜欢的作者吗?这样的粉丝没人敢接受。

安妮的行为为什么这么怪异病态?周围的人和她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个疯子。她的举动为什么疯狂难以令人理解?

我想其原因应该在书中,需要我们自己去寻找。带着话剧的视频观感会帮助我们更好的阅读原著,动力引发行动,到书中去探索安妮更深的内心世界吧。

从话剧的有限表演中,可以初步领略但这个故事地迷人风采,这本书也是在探讨一种亲密关系。因为亲密,所以带有爱,太多的爱是要彼此反思的,爱要有度,爱要适可而止。

the end

发布于:2024-02-24网站图片、文章 来源于网络,以不营利的目的分享经验知识 ,凯发推荐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网站站长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